2021年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啟動啦!
第1批: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1日(截止至18:00);
第2批: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12日(截止至18:00)。
申報企業請注意:與企業研發任務相關的軟件產品、信息系統、網站、平臺、智能軟件、APP等完成情況佐證材料是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而具有CNAS/CMA資質的第三方軟件檢測機構(如一航軟件測評中心)出具的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更容易得到高新技術企業評審專家的認可。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通過,企業可拿到什么補貼?
第1、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征收,相當于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第二、從2019年開始,研發加計扣除比例從50%提高到75%。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
第三、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虧損彌補結轉年限從五年延長到十年。
第四、創投企業等可以按照其對中小深圳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第五、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